健康教育规章制度第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教育规章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1篇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
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2篇
一、咨询员守则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4.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6.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7.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3篇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4篇
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学科中去。
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他是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心理辅导室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公布心理辅导员(或班主任)心理咨询热线(家庭电话),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搞好宣传版报,通过红领巾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5篇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
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6篇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积极推进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纳入学校规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般应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有学期或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4、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有明确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有相关的工作档案。
5、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条件保障
6、配齐配好教师。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学校对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7、加强培养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师资培训内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
8、保障教师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制定维护和调适教师心理的相关措施。
9、加强阵地建设。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应的设备设施,能满足学生心理辅导的需要。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
10、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教育教学
11、保证课堂教学。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体系完整,有各年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与课件等。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12、注重学科渗透。各学科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公开课、教研活动或提供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案例,供教师学习交流。
13、加强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每学期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4、做好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主要用于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辅导。心理辅导室值班记录、辅导过程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有相应的分析、对策与辅导效果评价。心理辅导要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辅导质量,依法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
15、密切社会合作。学校与家庭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四、科学发展
16、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有相关的研究课题与实验成果。学校至少有1项地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获奖成果,有2篇公开发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论文,或1本公开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类书籍。
17、提高教育实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区域内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积极作用,教师广泛参与相关工作,多数学生心理发展得到有益帮助,出现心理问题能及时求助并得以解决。学校师生对校园生活满意度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良好。
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8篇
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