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检察长2021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1— 高级检察长 2021 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长
XX
今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域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克难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履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把牢政治方向、提升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嘱托• 奋进 XX”党建主题活动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讲授专题党课 2 次,撰写学习笔记 3 万余字、心得体会 5 篇、研讨交流材料 7 篇,发表调研文章 3 篇。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学习,努力掌握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本领,清理知识盲区,弥补知识弱项,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二、忠诚履职,全面完成本职各项工作 始终把山阳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发展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
—2— 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各类批捕案件 88 件 124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7 件,撤案 10 件,纠正漏捕 5 人,追诉漏罪 4 人,追诉漏犯 11 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8 件 26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 件,协助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 1 件。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监督案件 38 件,发出检察建议 32 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 5 件,涉工资款 25000 余元。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 36 件,发出检察建议 30 件;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 4 件,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法》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81 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0 件。提请县人大审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三、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逐步实现机构、人员全面融合。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2 次,组织干警到商州区北宽坪、照金、延安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机关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齐头并进,连续 7 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围绕民法典和 64 项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各类培训20余场次,选派8名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督促干警按要求完成中检网、XX 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任务 3900 余课时。切实担当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
—3— 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得更严更实。同时,建成了“一站式”未检办案区,改造提升了职工图书室和健身房,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改善。
四、严于律己,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对于班子集体形成的决定带头落实,努力维护班子团结,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严格遵守办公用房标准、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办案、领导接访等制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4次,亲自办理各类案件 37件、接访 14 人次。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依法依规正确、慎重用权;严管家属子女,严管检察干警,全年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树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 一是政治学习不深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少主动学习的“挤”劲和持之以恒的“韧”劲。学习浮在面上,大多时候是读报纸、看新闻、记笔记、写心得,入脑入
—4— 心还有差距。
二是追赶超越的意识不强。谋划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眼光不够长远,往往局限于当前和当地,没有站在全市乃至全省的高度看问题、想事情,缺乏敢打敢拼、先行先试的魄力和勇气。
三是司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思想认识和办案水平还跟不上新时代的要求,仍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问题。在落实“少捕慎诉”要求上,始终谨小慎微,既怕执法不严放纵犯罪,又怕受害人上访影响稳定,造成个别案件带病起诉而撤回。头脑里、行动上的“重刑轻民”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
六、原因分析 (一)思想政治方面:政治站位还不高,有时认为自己在基层,而且是司法办案部门,只要办好案件就会“一俊遮千丑”,因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主观世界改造,习惯于埋头拉车,不善于抬头看路。
(二)作风能力方面:有时认为自己年龄大了,便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减弱。有时对办案之外的有些工作只满足于“不出事、能交差”,追赶超越的精神和勇气与以前相比有所减弱。
七、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把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牢记嘱托·奋进 XX”和红旗党组织创
—5— 建相结合,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立足实际开展自选动作,在理论学习中打牢政治基础,在查纠整改中站稳政治立场,在任务落实中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二)提高政治站位,完成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业务性和人民性,更加注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检察工作,抓案件办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决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积极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事项及队伍建设等情况,通过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和支持破解难题、排除干扰、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