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组长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纪检组长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2017年,我在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践行“好干部”从政标准,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这次考核的要求,认真回顾了自身在学习、工作、守纪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现将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前进的基础。一年来,我始终把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比较重视个人的理论学习,不断用最新的思想、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注意克服工学矛盾,挤出时间自学。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论述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和七中全会精神,尤其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应用于指导具体的实践工作。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增强学习效果,在学习中我认真做到了三点:一是坚持加强学习与主观改造相结合,着力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功夫。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着力在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着力在树立和落实法治建设上下功夫。通过认真学习体会,自己的党性修养、民主法制观念、廉洁自律意识、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比较全面的提高。
二、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纪委的指导下,在其他同志的帮助配合下,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参与县区及市直单位的考核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安排,被抽调第一考核组,对区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县级领导干部,2017年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双联工作、效能风暴等六项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在考核期间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各项考核纪律,紧扣考核程序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考核后对各项量化指标进行认真细致的计算,撰写考核报告,填报各项报表,向市委考核办上交各种资料,并于向市委考核办做了汇报。
二是履行纪检组长职责所做的工作。2017年8月工作岗位调整后,在继续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工作的同时,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岗位要求,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对《党章》及各种党纪条规的学习,让自己懂法守纪,明确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为适应新岗位要求加强对XX业务及XX条规的学习领会,尽快熟悉XX程序,掌握基础知识。
2.积极参与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增加遵守党章,敬畏党章的自学性,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在社会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3.不断完善廉政工作制度。制定了《XX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全局科级以上干部的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处等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4.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公务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规定》和《XX局差旅费报销审批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5.加大整风肃纪力度。着力加强对局机关党员干部执行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公款吃喝、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漫、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6.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降低XX的社会成本,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适应社会变革,实行网上XX,从精心打造“阳光XX”入手,建立“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络流转”的群众XX办理程序,将接待、办理、督查、投诉等全部XX事项进行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实现XX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注重品行修养
始终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把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作为必须遵循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使之成为自觉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中可亲、可信的形象。在生活中,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接人待物讲和气,为人处事讲真诚,时时处处保持一颗平常心,用自己的良好行为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要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多年来,我无论在那个岗位工作,都能够做到严于律已,绝不做有愧于党和人民的事情,有愧于家人孩子的事情,对腐败的危害认识明确,有敬畏之心,经常从严要求自己,时时惊醒自己。
二是廉从政,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没有发生因失职、失责而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问题,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或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三是强作风,努力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二十七条”改进作风有关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先辈先进、民心民生、党章党纪四面镜子,认真查摆和改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立行力改,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禁区”,始终把自己置于党政纪律的约束之中,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问题上,均没有违规现象和问题发生。
四是个人情况有关说明。
一年来,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但对照党章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来审视自己,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自身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学习内容广度深度不够,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强;
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扎实,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是对XX业务还不熟悉,没有完全适应履职要求;
四是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足,没有适应工作新需要。
2017年,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落实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履行纪检组长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继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推动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密切结合XX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做细,为全市XX工作上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