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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4篇

时间:2022-11-17 11:12:02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4篇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  民主法治(fǎzhì)村建设工作总结  民主(mínzhǔ)法治村建设工作总结民主法治(fǎzhì)村建设工作总结近年来,我村在乡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4篇

篇一: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

  民主法治(fǎzhì)村建设工作总结

  民主(mínzhǔ)法治村建设工作总结民主法治(fǎzhì)村建设工作总结近年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ànzhào)建设“生产开展(kāizhǎn)、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以法制教育、建章立制、“四议两公开〞、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创立“民主法治村〞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村在创立“民主法治村〞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作个总结。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了更好开展创立活动,村两委在2022年初的就召开会议,做好发动工作并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村成立了创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财公开领导小组等组织,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了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村两委在先后到先进村区进行学习取经,使创立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为使创立落到实处,村党支部对每年初制定的普法依法治村年度方案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位分管责任人,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并经常邀请有关部门进行阶段性检查,年终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考核,保证创立工作扎实开展。为使创立活动经常化,村委会每年都将普

  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还成立了“村民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坚持村民自治原那么,村委会具有自主权、开展规划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不合理工作否决权、硬性摊派拒绝权等,表达村级的根本性质是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自我约束〕。

  二、坚持制度,推进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靠的是坚持一系列制度。近年来,我村在以抓好“四民主两公开〞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村级民主法治工作。一是村民选举标准有序。我村在民主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产生议事监督委员会,通过公开、平等、竞争、评优的任选机制,选出具有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能依法办事,公正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效劳的领导干部。之后,相继落实选好配套组织(调委会、治保会、共青团、妇代会、工会、民兵营、侨联、老年协会等组织)。二是民主决策落实到位。抓好民主决策,以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为重点,建立民主议事制度,标准民主决策程序,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到能通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议事监督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杜绝个人独断专行,使决策能真正地反映民心、代表民意,做到民主性、科学性、标准性的有机结合,使全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重大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做到村级重大工程的论证、批准、质量、监督、财务审批等工作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村议事监督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三是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依法建立健全

  基层自治组织,确实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均涵盖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民间纠纷调解、方案生育、社会治安管理、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管理等内容,作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自我约束的行为准那么。村两委干部根据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管理各项事务,村务、财务帐目制度完善,定期公布,集体财产管理标准有序,做到集体财产无受损失和流失。四是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强化民主监督力度,让村民通过各种形式对村各项事务实施监督,村两委干部依法接受民主监督,以实行村务、村财公开为抓手,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定期向村民公布重大事务,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责任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干部切实受到监督和约束。五年来无发现干部违纪、违法的事,全村做到无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村财制度无标准化的案件,群众的满意率到达98%以上。

  三、创新方法,强化宣传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为创立活动营造良好的创立气氛。我村设立了法制宣栏,每月更新一期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制图片,平时还配合中心工作张贴局部法制宣传标语,对全体村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常识教育,以预防青少年的犯罪。通过有线播送,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同时经常开展“法律进千家万户〞宣传教育活动,分发有关法制常识的各种宣传材料。加强对青少年和老年人的法律教育,做到“尊老、敬老、助老〞,使老年人能够熟练寻求活动效劳的渠道并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加强综治,注重

  实效近年来,我村始终坚持把创立民主法治村工作与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相结合,搞好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的治安满意率为95%。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四抓〞:一是抓防范。积极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两委成员夜间带班巡逻制度、综治联系户制度。二是抓重点。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生产大督查、大整治,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稳固提高、务求实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带、重点部位和企业厂房整治,消除了平安隐患。三是抓调处。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村民排解矛盾纠纷。同时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及时调解,将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两年来,无发生一件“民转刊〞案件,为促进辖区经济繁荣、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抓帮教。认真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清理排查工作,做到清理排查不漏人,安置帮教不漏人。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广阔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创立民主法治村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创立民主法治村工作力度,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和村委会法治管理不平,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法治村环境,为推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开展而奋斗,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篇二: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

  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

  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

  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

  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篇三: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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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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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WWw.BAsk.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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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多年的努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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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

篇四:法治乡村建设自查报告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固镇县法宣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共6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2个,示范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各村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将村务、财务、政务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并以创建文明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选举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治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工作,并在村部和人流集中地段拉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培训法律明白人、巡回法庭、“农民讲坛”、文艺汇演、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

  、民事调处工作。加强信息汇报交流,借鉴新的思想,

  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立即制定调处方案,并及时化解。、安置帮教工作。各村针对刑释解矫人员,有明确专人开展帮教,村帮教领导小组每季度上门走访有记录。对安置帮教人员在生活上关心、在思想上重视,确保了无重新犯罪记录。

  、依法治村工作。各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较为完善,有会议记录;按村务公开程序,并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情做到随时公开。、开展各项整治、惠民工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交通、卫生的检查和宣传,使村治安状况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开展“平安互助,十户联防”惠民工程,构筑农村“安全网”,各项活动均有材料支撑,数据记录较为详实。

  、宗教工作。对本村范围内的信教人员有数据统计,基本上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落实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活动。

  二、村“两委”班子法治素养基本情况

  为提升村“两委”干部法治素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等采取不定期举行培训、上党课、积极参与县、乡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并邀请普

  法宣讲团到村讲座,结合发生的具体法治案例,培养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并在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运用法治途径化解矛盾,各村还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两委成员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在涉农扶贫领域,基层村干部易发职务犯罪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对常见职位犯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规定,并强调在工作中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经过长期努力,各村民爱国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不断牢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和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头作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要求各乡镇、各司法所、各村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每年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逐级上报,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

  截止至本次调研结束,调研组已发现刘集镇杨湖村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村“两委”干部因违纪近期被相关部门处理。县法宣办严格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已安排刘集镇及刘集司法所将该村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县法宣办,以便按要求及相关程序逐级上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因城镇大建设进行了区划调整,已由连城镇城南村划归城关镇管理,现已更名为城关镇城南居,县法宣办已安排城关镇将该居委会具体情况报县法宣办,于近期上报市法宣办斟酌处理。

  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特色及亮点法治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

  全县已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抓住机遇,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在美丽乡村风景中突显法治文化。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全县美丽乡村率先完成了“六个一”,既:有一本《宪法》、有一个“民主法治村”标准、有一套完整的普法资料、有一套符合实际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有一本规范的人民调解工作记载、有一系列齐全的各类会议记录。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法治活动带动村民普法

  各村利用村委会乡村大舞台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文艺汇演节目,举办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宣传法治

  精神。

  五、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

  从调研的结果来看,村干部法治思维虽然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能够懂得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但是,由于村干部大部分学历较低,基本为高中或以下,年轻高学历几乎没有,“大学生村官”、“青年书记”或被借调至其他工作,或无法快速适应村居工作,或离职另谋高就,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如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过程中,个别村干部在解决问题时缺乏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无调解申请书、无调解笔录、无调解协议,资料的收集不能做到一案一宗。这种工作方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常常因证据缺失而影响人民调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部分群众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群众的法律水平比较低,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一是工作负荷大。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扶贫、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

  农业结构调整、危房改造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工作难度大。

  二是工作待遇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到的报酬却偏低。当前,乡财政十分紧张,农村“两委会”的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工作没有奔头。工作干得再好,职务最高也就是村支书,年老后生活保障低,因此许多村干部思想压力很大,对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

  四是由于村里经济困难,投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经费较少。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不足,还需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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